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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县总预算及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发表时间:2016-12-30

 

 

滦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县总预算及县本级预算

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滦平县财政局局长 杨庆伟

(2016年12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滦平县2016年县总预算及县本级预算已经滦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执行中因落实“营改增”、“资源税从价计征”政策改革致使收入受到影响,同时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偿还债务利息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较年初预算安排发生较大变化,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对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做相应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受县政府委托,特向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报告滦平县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县总预算调整方案

1、财政收入预算调整

综合考虑我县税源结构偏重于采矿业、黑色金属压延加工业和房地产业,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造成各税种预期完成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拟将财政收入预算105,800万元调整为123,758万元,调增17,958万元,增长17%,调整情况如下:

(1)分级次调整方案

中央级收入年初预算28,577万元,调整为40,011万元,增长40%;省级收入年初预算14,038万元,调整为15,099万元,增长8%;市级收入年初预算15,185万元,调整为11,772万元,下降22%,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初预算48,000万元,调整为56,876万元,增长18%。

(2)分系统调整方案

国税系统年初预算35,800万元,调整为54,792万元,调增18,992万元,增长53%;地税系统年初预算60,000万元,调整为57,011万元,调减2,989万元,下降5%;财政系统年初预算10,000万元,调整为11,955万元,调增1,955万元,增长20%。

2、可用财力及收支调整方案

通过加大项目跑办、向上级争取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综合预算管理力度,全部可用财力调整为460,381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77,381万元,增长152%,其中:增加财力321,092万元,主要项目:一是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加8,876万元;二是上级税收返还增加495万元;三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12,380万元,分别是省财政体制补助增加财力4,787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加3,257万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加1,96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奖补增加2,375万元等;四是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300万元;五是盘活存量资金11,043万元;六是上年结余-951万元;七是调入稳定调节基金578万元;八是上解支出减少2,453万元;九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增加60,271万元;十是置换债券及新增定向债券增加224,647万元。当年财力减少43,711万元,主要是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及争取困难县救助资金。

增加的财力剔除增加的专项转移支付60,271万元和置换及定向债券224,647万元,与减少的财力相抵后当年财力硬性缺口7,537万元,只能通过调减县本级专项支出予以平衡,调减的项目分别是:矿产品交易大厅260万元,气象局34万元,民宗局20万元,公安局80万元,看守所100万元,拘留所10万元,巡特警大队74万元,武警中队32万元,司法局20万元,文广电局38万元,光荣院36万元,殡馆所15万元,残联169万元,中医院840万元,县医院900万元,住建局26万元,农牧局59万元,森林草原消防大队159万元,靳家沟林场120万元,交通局300万元,新兴产业示范区20万元,经济开发区26万元,税务代征手续费319万元,产业转型发展配套资金1,000万元,春节慰问金80万元,捐赠返还、非税超收等返还800万元,环首及重点项目配套费1,000万元,偿还贷款及债券利息1,000万元等。

3、全部财政收支预算平衡调整

全部财政收入由年初预算183,000万元调整为460,381万元,调增277,381万元,增长152%,其中:一是地方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56,876万元;二是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47,904万元;三是上年结余调整为-951万元;四是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8万元;五是盘活存量资金调整为11,043万元;六是专项转移支付调整为108,271万元;七是统筹各类财政性资金及争取困难县救助资金调整为13,289万元;八是新增债券调整为4,600万元;九是置换地方政府债券调整为221,347万元,十是上解支出调整为2,576万元。

全部财政支出由年初预算183,000万元调整为460,381万元,调增277,381万元,增长152%,其中:县本级支出调整为110,521万元;乡级支出调整为16,942万元;置换地方政府债券支出调整为221,347万元;定向新增债券支出调整为3,3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调整为108,271万元。

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调整支出情况是:

(1)个人部分支出96,046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2)公用经费支出5,039万元,较年初预算4,085万元增加954万元,主要是将年初预留公车改革补助调入公用经费科目。

全部财政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调整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8,202万元,调整为24,681万元,调减3,521万元;

(2)国防支出预算121万元,调整为11万元,调减110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预算6,360万元,调整为5,104万元,调减1,256万元;

(4)教育支出预算39,533万元,调整为53,827万元,调增14,294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预算200万元,调整为1,139万元,调增939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921万元,调整为2,514万元,调增1,593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1,754万元,调整为40,955万元,调增19,201万元;

(8)医疗卫生支出预算10,972万元,调整为22,323万元,调增11,351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预算1,534万元,调整为18,936万元,调增17,402万元;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预算2,260万元,调整为4,654万元,调增2,394万元;

(11)农林水事务支出预算7,471万元,调整为39,742万元,调增32,271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预算3,006万元,调整为8,367万元,调增5,361万元;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预算797万元,调整为484万元,调减313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预算140万元,调整为625万元,调增485万元;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预算1,354万元,调整为1,497万元,调增143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985万元,调整为14,165万元,调增9,180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算190万元,调整为10万元,调减180万元;

(18)预留调资及年初预留5,000万元,调整为0万元,调减5,000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留调资,调整至其他科目支出。

(19)预备费支出预算200万元,调整为0万元,调减200万元。

(二)县本级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县本级财政收入预算调整

县本级财政收入年初预算47,735万元调整为46,498万元,调减1,237万元,下降3%。

(1)分级次调整方案

中央级收入年初预算9,596万元,调整为12,685万元,增长32%;省级收入年初预算2,243万元,调整为4,470万元,增长99%;市级收入年初预算4,662万元,调整为6,694万元,下降4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初预算31,234万元,调整为22,649万元,下降27%。

(2)分系统调整方案

国税系统年初预算10,035万元,调整为16,073万元,调增6,038万元,增长60%;地税系统年初预算27,700万元,调整为18,470万元,调减9,230万元,下降33%;财政系统年初预算10,000万元,调整为11,955万元,调增1,955万元,增长20%。

2、可用财力及收支调整方案

年初县本级可用财力166,058万元,调整为443,43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77,381万元,增长167%。

3、县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平衡调整

县本级财政收入由年初预算166,058万元调整为443,439万元,调增277,381万元,增长16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增加8,876万元;二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2,875万元,三是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578万元,四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加11,043万元;五是专项转移支付增加60,271万元;六是新增债券增加4,600万元;七是置换地方政府债券增加221,347万元;八是上解支出减少2,453万元。

全部财政支出由年初预算166,058万元调整为443,439万元,调增277,381万元,增长167%,主要支出项目一是县级110,521万元,二是置换地方政府债券支出221,347万元;三是定向新增债券支出3,300万元;四是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08,271万元。

县本级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科目调整情况除乡级支出16,942万元外与总预算调整一致(见附表4和附表5)。

(三)需要说明事项

1、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工作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盘活存量资金1,1043万元,其中:2013年515万元;2014年4,347万元;2015年度1,992万元;收回部门结余4,189万元。按照政策要求全部用于平衡预算,弥补财力缺口。

2、债务限额及债务余额情况

债务限额:按照省厅《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文件规定,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不得超过限额。2016年省厅下达我县新增债务限额19,0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限额4,600万元,新增专项限额14,400万元;存量债务限额389,12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34,50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4,620万元。

债务余额:截至2016年12月,我县债务余额为380,17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26,557万元,专项债务53,620万元。

一般债务及专项债务余额均不超过限额,符合上级政策要求。

3、往来款变动情况

受财力限制,必保的民生项目支出36,500万元年初预算未予安排,但在执行过程中又必须支付,按照《预算法》第十三条:未列入预算不得支出的规定,为此对急需支出资金只能通过暂付款的方式加以解决。加之调减年初支出预算,致使暂付款额度增加约34,000万元,主要是:调减年度预算支出7,537万元,供销社风险金2,200万元,组织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经费70万元,园林局2015年绿化资金264万元、2016年绿化养护资金100万元,河北经济开发区红旗宜居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69万元,新兴产业园区承德奇滦中药饮片公司产业发展基金350万元,农牧局2014年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程资金100万元,金山岭产业发展基金210万元,交通局张百湾河北至金沟屯下营子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万元,宣传部广告牌、上宣经费、学习费用、办报费用等80万元,住建局退还2015年部分保障房租金139万元,公安局看守所建设资金100万元,政信公司土地出让金补助340万元,国土局第二污水处理厂征地资金67.5万元,公安局公共场所无线上网安全系统建设资金50万元,法院改造诉讼服务中心改造费50万元,扶贫办2016年县级驻村工作组经费250万元,林业局近三年森林植被恢复费473万元,农工委落实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县配套500万元,发改局平县泰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万元,交通局农村公路养护及红旗统筹区养护资金270万元,巴克什营镇2016年地租款54.6万元,滦平镇西瓜园村民送水资金14万元,付营子镇防火经费10万元,金沟屯普通话宣传经费10万元,火斗山乡垃圾清运费10万元,马营子乡办公经费20万元,安纯沟门乡2016年地租款17.8万元,巴克什营镇千名美国旅客游长城经费25万元,大屯乡撤乡建镇经费10万元,大屯乡窑沟门村人畜饮水经费10万元,五道营子乡护林防火资金10万元,火斗山乡张拉线补偿款8万元等。

二、政府基金收支方案

 (一)政府基金收入调整

政府基金收入年初预算45,012万元,调整为49,669万元,调增4,657万元。其中:调增的项目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增加218万元; 转移性收入增加2,496万元;置换债券收入增加9,609万元;新增债券收入增加14,400万元。调减的项目是: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调减4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调减1,15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调减209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调减20,305万元。 

(二)政府基金支出调整

政府基金支出年初预算安排45,012万元,调整为49,669万元,调增4,657万元。具体支出调增的项目是: 土地开发支出调增1,032万元;城市建设支出调增3,266万元;转移性支出调增2,579万元;置换债券支出调增9,609万元;新增债券支出调增14,400万元。调减的项目是:征地拆迁补偿支出调减13,355万元;土地出让评估测绘费支出调减159万元,耕地开垦费支出调减836万元,耕地占用税调减3,945万元;廉租住房支出调减2,380万元;社保及风险基金支出调减2,03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调减2,37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支出调减27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减少100万元。

通过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37万元后,基金收支相抵平衡。

三、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方案

(一)社保基金收入调整

社保基金年初预算收入安排43,354万元,调整为42,915万元,调减439万元;其中: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147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515,与年初预算持平;

3、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46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356万元,调整为6,108万元,调减248万元;

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96万元,调整为1,071万元,调减325万元;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14,594万元,调整为14,728万元,调增134万元。

(二)社保基金支出调整

社保基金支出年初预算安排39,165万元,调整为38,929万元,调减236万元。其中: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326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210,调整为6,223万元,调增13万元;

3、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08万元,调整为329万元,调增21万元;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399万元,调整为4,152万元,调减247万元;

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89万元,调整为875万元,调减14万元;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4,033万元,调整为14,024万元,调减9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滚存结余为37,31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基金预算收支方案

我县现有注册国有企业18户,全部为国有独资企业,其中:基础性行业7户,全部为粮食企业;公益性行业1户为金山岭长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其他行业10户,主要是融资平台。在这18户国有企业中1户盈利,1户亏损,其余处于未发生业务或停业状态,无利润。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为零,与年初预算持平。

此次向人大常委会提供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由于受财政执行年度和市财政决算时间的影响,数字还会发生变化,待财政决算批复后,由财政部门将决算口径调整预算数报人大常委会审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2016年我们紧密结合当前经济形势,更新财政观念,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完善和调整财政管理体制,优化支出结构,厉行节约,强化预算约束,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通过采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四本预算相互衔接等措施,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财力缺口,保障了工资发放和各项民生事业支出,但仍存在着主体税源单一、产业转型困难等不利因素,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但我们有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增收节支,为我县各项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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