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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滦平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表时间:2017-06-12信息来源:信息中心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中旬至2017年1月上旬,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滦平县进行了巡视。2017年4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滦平县委反馈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县委高度重视省委第十一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反馈的意见,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全力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
(一)快速部署,落实责任。县委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巡视组反馈意见通报会后,立即召开常委会,就反馈意见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制定《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整改“回头看”暨换届风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为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成立了以县委书记蔡福浩为组长,分管县领导为成员的“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统筹推进,落实要求。整改期间,县委多次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严明整改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科学调度。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限时改进、定期督查,把握节点要求,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提示单,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承办人责任。对复杂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督办,保证在时限要求内整改到位。
(三)巩固成果,落实机制。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县委对照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集中分析讨论,分时间节点分配任务,注重与作风整顿活动相结合,把巡视意见按要求整改到位,通过抓整改意见落实,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提高案件查办力度,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为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7个、基本完成1个,整改落实成效显著。
(一)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存在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问题
县级领导带头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出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任务清单,结合县级领导分工,细化责任35项,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县级领导和责任部门。同时,层层传导责任压力。采取“年初安排、年中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重部署、轻落实以及单位班子成员出现违纪问题或违纪问题频发的单位,及时下发督办函,并向县级领导呈送提示函,要求分管县领导对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部门“一把手”进行约谈,使其切实担起“第一责任”,树牢正确的政绩观,真正把管党治党作为“最大政绩”,把管党治党责任时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做到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真正走向“严实硬”,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2017年1—5月份共受理信访件156件,处理问题线索84个 ,初核82件,立案42件,结案2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2人。
2.关于“对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把关不严,对有关违纪干部的处理偏于宽软,警示震慑作用不够方面”问题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执纪审查存在宽松软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贯彻中央“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的态度决不改变”的要求,紧盯纪律审查向基层延伸、“一问责八清理”和“微腐败”治理三项重点任务,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重要问题线索进行集体排查,加强领导充实办案力量,快查快结,提高成案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深悟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范办案程序,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质量,正确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把握处分档次,查处重大典型案件,强化警示震慑作用;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3.关于“对有的案件处理执纪偏宽”的问题
关于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某局副局长长期“吃空饷”不上班、没有追缴违规收入问题,按照《河北省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治理“吃空饷”具体问题处理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计算,共追缴其违规收入6.6万元。
(二)关于“回头看”新发现问题方面
关于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某局招待费支出比例逐年增高问题。经调查,该局2013—2016年招待费支出分别为8.5万元、10.5万元、18.4万元和17万元,占公用经费的比例分别为14.2%、16.9%、31.3%和32.8%,三年平均23.4%,超过《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中2%的标准,已对时任局长进行诫勉谈话。某局原局长2011年9月至2015年3月任职期间共支出招待费87.8万元,占公用经费的35.6%,存在着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审批把关不严等问题,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招待费比例普遍偏高、一些部门不降反升现象,反映出了干部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四风”问题随时可能反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还有欠缺的问题。引起县委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制定出台了《滦平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规定。县纪委、财政局、审计局下发了《关于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的通知》,建立招待费备查账、招待费季报表、招待费支出比例年度评审等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对不认真执行公务接待规定、财务报销手续不全、招待费不降反升、占公用经费支出比例明显偏高的单位作为重点进行审查,发现违纪问题严肃处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查纠“四风”,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切实解决公款吃喝、自吃自喝、超标准接待、挥霍浪费等问题。通过对今年一季度招待费进行统计,21个乡镇(办事处)中,招待费同比下降的有12个,持平的有5个,上升的有4个;48个县直单位中,招待费同比上升的有11个,没结算招待费的15个,下降的有22个单位。县纪委对招待费支出同比上升的部门和乡镇进行了核查,未发现违纪问题。同时,对反映的5起公款吃喝信访件进行调查核实,立案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批评教育1人。认真组织开展“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微腐败”专项治理、“一问责八清理”等专项行动,把干部作风建设一抓到底,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已进行明察暗访37组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个、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4个、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领导干部问责案件1件,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
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查办情况。2016年12月,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整改“回头看”暨换届风气专项巡视结束后,向滦平县移交问题线索4件,经调查,立案1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其中乡科级1人),收缴违纪资金1万元;初核了结3件,涉及5人,其中诫勉谈话2人。移交信访件14件,其中由县纪委办理9件,经调查,立案3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其中乡科级2人;初核了结6件,对1人进行提醒谈话。由县信访局处理5件,均按信访事项处理程序按期办结,并向举报人答复。
(三)关于换届风气专项巡视方面
1.关于“档案审核工作存在审核不细致、不严格、认定不准确”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通过抽查部分乡科级干部档案,缺少公务员登记表,对公务员身份存疑”问题。有四名同志是通过乡镇人代会选举通过,目前,经市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公务员登记表已存入档案;有三名同志的公务员登记申请已报市委组织部并通过初审,目前正在履行登记手续,近期可审批登记;另一名同志2007年3月提名为某乡政府副乡长,经该乡第十六届一次人代会选举通过,2009年1月7日,经市公务员局审核批准该同志登记为公务员,公务员登记表已在本人档案中。
2.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存在材料归档不及时”问题。
县委组织部结合《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任免审批表》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确认情况进行梳理汇总。经审核的1215本档案已全部归档。今后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落实干部任前档案审核机制,充分发挥干部档案审核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基础作用。对档案有问题、有疑点尚未查清的干部,暂不研究提拔使用。如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由组织人事部门协同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一是应审尽审,确保审核范围全覆盖;二是落实政策,确保存疑问题全认定。严格按照省、市委组织部印发的相关政策文件,制作并发放《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任免审批表》共2653份,由本人确认签字并入档;三是甄别补充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对收集的户籍证明、工资表、年度考核表、奖励材料、学历材料等进行认真鉴别,把握公章齐全、字迹清晰、逻辑合理等原则,确保收集入档的材料真实有效。目前已收集补充材料3152份,已全部入档。四是目录全更新,确保档案改版全升级。为彻底完成档案改版升级,依据档案内容,利用1个月时间,制作、装订了1421份A4版档案目录,实现档案目录与档案内容的版本统一。五是整理审核材料,确保原始数据安全。将档案审核中产生的培训材料、抽调人员信息、《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初审版、复审版、最终版)、《审核情况汇总表》等材料装订成册,方便备查,共保存原始材料28册、3740份。六是进行学历认证,保证干部学历真实。目前已经完成1100余人次的学历认证,全部入档,剩余200余份正在复核中。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保持政治定力,继续以坚定的决心、积极的态度、认真的精神,善始善终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真正把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检查,完善考核机制,通过各项制度落实,促进层层传导压力,带出一支过硬的党员队伍。时刻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带头改进不正之风,并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好职责范围内领导责任,督促县级纪委监察部门紧紧围绕主业主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协助县委落实好管党治党的责任,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问。
(二)把整改问题一抓到底。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改、不留尾巴的原则,对整改工作抓紧不放,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努力的,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与全县正在开展的“转优促”活动、“微腐败”专项治理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做好2017年和“十三五”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真正以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特别是坚持边抓整改边建章立制,着眼治本、着眼预防,及时把好的经验和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滦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6月13日至8月13日)。联系电话:0314—858614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滦平县北山新区县委办公室;邮政编码:068250;电子邮箱:lpxxwb@126.com
           中共滦平县委
                                                      2017年6月12日